【五法】
楞伽经唯识论等,把一切有为无为,有漏无漏诸法,归纳为五法。
楞伽经唯识论等,把一切有为无为,有漏无漏诸法,归纳为五法。
第一相,森罗万象的事物,情与无情,千态万状,其形相各各不同,是为相。
第二名,依彼种种相,假設总总名,以表詮之,是为名。
第三分别,於万物的相及名,思量之,识别之,於是有所谓的大小丶髙低丶美醜丶是非等出 现,是为分别。
第四正智,指无漏心心所,离虚妄分别,观名相互为其客,离常离断,如理而知,是为正智。
第五如如,由正智所証得的境界,心境皆寂,一如真如的体性。此中前二是所变境,第三是能变心自缘其所娈境,三者皆属有漏法,第四是就法相正观法性,属于无漏法,第五是心境—如,湛然寂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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